序號 |
設備名稱 |
主要功能和技術要求 |
單位 |
數(shù)量 |
單價 |
備注 |
1 |
普通水準儀 |
主要功能:
用于國家三、四等水準測量、一般工程水準測量等
技術要求:
1.水準路線 1 公里 (km)往返測量標準偏差介于 1.5~4 .0 毫米 (mm)之間;
2.i 角誤差≤12 秒(″); 3.電子水準儀 i 角誤差≤20 秒(″); 4.電子水準儀的電子測距誤差≤ 12 厘米
(cm);
自動安平水準儀補償器的安平誤差≤
?0.5 秒(″);
自動安平水準儀補償器的補償誤差(軸傾斜1 分(′)時補償器系統(tǒng)誤差)≤?0.3 秒(″);
電子水準儀補償誤差(軸傾斜 1 分(′) 時補償器系統(tǒng)誤差)≤?0.3 秒(″);
溫度變化 1 攝氏度 (℃),i 角的變化
≤0.8 秒(″) |
臺 |
10 |
|
可選配電子、光學或自動安平水準儀 |
2 |
10 秒(″) 及以上全站儀 |
主要功能:
用于水平角、豎直角、電磁波測距、三角高程測量、三角形網(wǎng)測量、地形數(shù)據(jù)采集等
技術要求:
1.一測回水平方向標準偏差≤7.0 秒(″); |
臺 |
10 |
|
|
2 |
10 秒(″) 及以上全站儀 |
一測回豎直角標準偏差≤10.0 秒(″);
一測回水平方向二倍照準差變化≤16
秒(″);
豎直度盤指標差≤30 秒(″);
豎直度盤指標差變化≤30 秒(″);
橫軸相對于豎軸的垂直誤差≤30 秒(″);
7.照準誤差≤16 秒(″);
縱向和橫向補償范圍≥3 分(′);
縱向和橫向零位誤差≤30 秒(″);
豎直方向補償誤差≤20 秒(″);
水平方向補償誤差≤20 秒(″);
視軸在水平方向的變化≤15 秒(″);
儀器照準部每旋轉一周,基座方位移動≤3 秒(″);
測距標準偏差為不大于( 5+5 ×
10-6D)毫米(mm) |
臺 |
10 |
|
|
3 |
三腳架 |
主要功能:
用于安置水準儀和全站儀
技術要求:
儀器能與腳架安全穩(wěn)固連接;
架頭平面度允差 0.2 毫米 (mm)(-);
承受兩倍的腳架承載力時,下沉量≤
0.05 毫米 (mm) |
套 |
20 |
|
水準儀用
10 套全站儀用
10 套 |
4 |
普通水準標尺 |
主要功能:
用于三、四等及等外水準測量讀取數(shù)據(jù)
技術要求:
雙面區(qū)格式木質標尺。每副標尺紅、黑面分劃讀數(shù)差常數(shù)分別為 4687 毫米
(mm)、 4787 毫米 (mm);
雙面標尺的尺常數(shù)偏差≤? 0.3 毫米
(mm);
分劃面彎曲差≤ 6 毫米 (mm);
標尺零點差? 0.4 毫米 (mm);
在 20 攝氏度 (℃)時分劃誤差≤
?(0.2+ 3L 1×10-4)毫米(mm) |
對 |
10 |
|
|
5 |
全站儀專用棱鏡 |
主要功能:
用于全站儀角度測量、距離測量時的目標照準、測量信號反射
技術要求:
棱鏡綜合角精度≤?5 秒(″) |
套 |
20 |
|
|
6 |
對中桿及支架 |
主要功能:
用于固定全站儀專用棱鏡,進行控制測量或碎部測量
技術要求:
對中桿鉛垂;
支架穩(wěn)固 |
套 |
20 |
|
|
7 |
尺墊 |
主要功能:
放置水準尺,用于傳遞高程
技術要求:
重量≥ 1 公斤 (kg) |
對 |
10 |
|
|